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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部门:探索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审机构

发布于:2021-01-27

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青年报

1月27日,该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师进行分类分层评估,鼓励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际操作、绩效展示等多种灵活的评估方式,完善同行评议机制,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指导意见》提出了六项改革政策措施:一是完善制度。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整体不变,设置教学型、教学型、科研型等岗位类型。为适应新时期教师发展的需要,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二是完善评价标准。严格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成绩,开展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只注重论文、“帽子”、学历、奖项和项目的倾向。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根据学校的特点和类型,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教师进行分类分层评估,完善同行评审机制,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为关键人才建立绿色通道,激发其活力。第四,实行独立评估。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给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组织评聘上岗,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有条件的高校也可以探索实施教师聘任制改革,设立助理教授。第五,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定应纳入单独的计划、标准和评定体系,以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把课程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育人效果作为评定的重要内容。第六,强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评聘结合。

刘冬梅说,高校教师是我国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两个部门将引导各地与高校密切合作,尽快制定具体措施,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不断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标签: 评价 职称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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